2011年12月28日星期三

与爱国贼辩论“爱国”

与爱国贼辩论“爱国”

国家是一种从原始部落--村落--城堡--族群聚居等逐步融合放大的群体组织形式。以现代文明的眼光看,是一种相当低矮的“人群分割地球资源”愚蠢低效的组织形式。国家,本质上就是恶,就是反人类。所以才需要联合国,才有人权高于主权的普世价值。

最早的国家就是宗族,以血缘为纽带,为安全需要结合在一起,占有一定自然资源。接下来发生了战争,国家间出现兼并,大国开始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实际上仍承载2个不变的使命。一个是以制度形式保证内部的公平与活力;另一个是保证对外的竞争力。庆幸的是,这两个方面并不矛盾,而美国恰好是把这两个方面结合的比较好的一个典范。

国家,本来就是暴力机器。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一个阶级压迫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一个工具,有什么可爱的?只有使用这种工具并得能到利益的人,才会爱这工具。爱国,不等于就是爱自己的民族,也不等于爱自己的文化。不要把国家与民族二者混为一谈,更不要打着爱国的旗号糊弄百姓。另外,国家也不等于是政权,共产党六十年来的爱国教育,其实就是爱政府教育!中国改朝换代了几千年,换了多少届政府?中国,不还是中国吗?

人是社会动物,爱国这个概念并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性。一个小孩子,连什么是国家都不知道,怎么会明白爱国的意义?所以把祖国比喻成亲娘是很荒诞的。国家就是国家,和生你养你的母亲不能比。从人类有社会文明开始,国家的概念就和暴力强权不可分割,是利益集团对抗的产物,怎么能说它是母亲呢?

一个奴隶来到这个世界,对母亲的感恩和热爱是先天的,但是对于天天压榨他的主人,能有什么感恩和热爱吗?没有!同理,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一个人生在社会最底层,从小就是苦难相伴,能说他会对国家有什么感情?会为国家的利益去献身吗?不会!所以爱国主义这一概念,是社会强加给平民的,是精英阶层管理广大平民的宣传手段。国家政体为精英阶层带来了利益和美好生活,他们的确应该爱国,但是广大平民,就没义务把爱国挂在嘴上,精英阶层更没理由把牺牲平民利益托词为爱国。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很显然,这个比喻将狗与人并列是荒唐的,因为人不是动物,狗的习性是只要没疯,固然可以不嫌家贫。但人是会嫌的,不然就没有“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说法了。看看那些中共官僚权贵们,有几个没把自己的的子女家属留学或移民到国外去?丑和贫都不是问题,关键是母亲要有母性。我说儿不嫌母丑是指母亲的行为丑,最无道的就是六四用坦克机关枪来屠杀儿女,虎毒还不食子呢,这还叫母亲吗?“君不正,臣投外国,父不正,子奔他乡”,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一个母亲,她经常虐待你,你还说不要赚她丑?你家之所以贫穷,是因为这个“母亲”穿金戴银,却不给你饭吃,还要你住狗窝,连狗窝也拆了不给你住安生,你居然不嫌她丑?那么你对她逆来顺受,不真的就成了狗?何况这母亲还不是亲生的,是个后母?狗不知道谁对谁错,难道人也跟着不辨是非吗?狗不知道肉比骨头好吃,难道人不知道好日子比坏日子过得舒坦?你不嫌贫,那你就永远贫着,你不爱富,那你就永远富不起来。你对现实生活很满意,有衣穿有饭吃就满足了,那还会有动力去努力改善吗?难道大家都穷的叮当响才是爱国?所以说“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话的人,活脱脱就是一副流氓无产者的嘴脸。

啥叫“理屈词穷”?看清楚!我说的是,官方称呼是另一回事。如果你做为外交官当然要注意外交惯例,但对普通民众,没理由要求他使用外交辞令。人民怎样称呼自己的政府和国家,完全是言论自由。中国现行法律上也没有这方面的禁令。大家讨论的,不是该不该称中国为党国吗?

比如有人称呼你老朱或者小朱,或者称呼你“珠珠”,都是个习惯吧?因为你名字中的确含有这个字,这是尊称。但有人与你有隙,骂你是老母猪,蠢猪,你就不爱听了,不过这是人家的品德素质问题,也是言论自由,是不是?谁让你姓朱呢?你挺多只能表示不高兴,生气,或者与这人吵架断交,还能怎样?诉诸法律?至于吗?

Q头上有癞疮,还不许人说?难道非要称赞他的癞疮鲜若桃花吗?人与人之间尚且如此,国家政府有什么批不得?骂不得?

2011年12月2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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