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6日星期二

无知而无畏 少见而多怪


无知而无畏 少见而多怪

有人就是少见多怪,民间没发掘出来的杂书那可就多了,可以说海量。我年少时就看过不少。记忆犹深的是一部《新编二十四史》,这书,是民国时出版的无名之辈著作,原是我的知青大哥从一个老农那借来看的,现在根本就失传了,所以网络上也搜不到,可惜这本书被我的知青大嫂给孩子擦屁股了,等我再到大哥家去借阅时,没了!其中的开篇语很搞笑,有一段关于人类起源的说法与圣经相似,被我记下了,后来引用在旧文《中国娼妓辩》中:昔盘古开天辟地,天地交合方生万物,万物中唯凸凹者为灵,终日裸戏于山林间。一日凸者谓凹者曰:彼何以凹而吾何以凸也?今试以吾之凸投彼之凹,何也?对曰甚善!于是即投之甚觉美快。书是民国文人写的,凸凹之论显然是借鉴了明清小说《痴婆子传》。

《花荫露》这本书,为什么引起了很大争议呢,我看并不在于它的真伪上,而是因为它打了毛泽东诗词的假,于是就引起了毛粉们一片呱噪,而且还引来那个著名的打假斗士方某子也来打这本书的假。方某子,不过一个念过几天生物化学专业的“科普”博士,居然也来研究明清小说了?我倒要问一句:明清小说有上千本,他可看过几本呢?我想,除了他的渍酸菜种蘑菇专业,他没看过的书那可就多了,至少著名的小说,我敢说他连书名都不知道的也多得是,更别说是看过了,况乎是无名之辈的小说?至于借古人名义写色情小说?有这个必要吗?是吃饱了撑的吗?必须承认,包括大师在内的学者,所知都是有限的,谦逊是文化人的起码美德,学然后而知不足。有人对中国小说史一知半解就敢开牙,也不怕大风闪了舌头?

方某子们的理由是:《花荫露》等小说的原作者无从可考,而且张廷兴等“情色小说研究专家”均认为这些书不在古代色情小说书目之列,既无传统刊行旧本,亦无稿本或抄本公示于众,首次“亮相”竟然是在2000年,那就“显系今人伪造”了。但我说这个理由并不充分,因为仅仅从藏书主人不公布原本这一条,并不能证明它就是伪作,因为藏而不露,才真伪难辨,不然还叫秘藏吗?人家是在卖书,并不是在卖文物。古书籍和其它文物还不同,它还有商业价值,因为它不仅是文物,也是文献或文学作品,有比其它文物更广泛的市场,保留了它的文物价值,其商业价值就可以不断的增值。正如一座古墓如果被发掘了,它的文物价值也就到了终点,但只要没被发掘,那价值就是无可估量的。

如果有人预设了立场看问题,那么再客观的事实在他眼中也是假的,因为以现代技术,《希特勒日记》能伪造,曹操墓也能伪造,几乎没有什么不能伪造,制造刻本手抄本之类的古书会难吗?所以藏书本身是否文物,并不影响它作为书籍的商业价值,书商和读者是一种愿打愿挨的关系,不存在商业欺诈,那么“打假”就是无的放矢。其实张廷兴等“情色小说研究专家”也并不是在打假,而是在做学术论证,即:你说是,我说不是,都在摆出自己的论据而已,和打假毛关系也没有。再则,对色情小说的打假也毫无意义,真也好假也罢,都不影响它的商业价值,因为它面对的读者群,基本不是方某子一类的假道学家,而是追求低级趣味的“三俗”大众。

其实明清小说,差不多都无作者的真实署名,因为在古代,小说话本作者是被蔑称“稗官”的,稗官,就是小官,职能是收集民间文学。(《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因这一称谓有辱斯文,所以大多作者出于自尊都隐瞒自己的实名。另外,众所周知,清代兴文字狱,为避文网之祸,也要隐去实名。再一个原因是,明清小说的创作素材,基本是来源自民间艺人的评话,评话就是说书或说唱(鼓词、道情等),而章回小说则是将说书人的口语加以文字化整理的结果,如果署名,难免就陷入“侵权”的不义,古人没有专利法,全凭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则来约束。现在人们所熟悉的吴承恩、施耐庵、罗贯中等名家,也都是后人考证出来的,而且是否原作者本人?至今尚存在很大争议。比如在吴承恩没被考证出之前,《西游记》的作者署名就是“长春真人”。所以今天发掘出来的若干明清小说的作者,也应该都在考证之中。

《花荫露》系列小说,出自于台湾“素政堂主人天花阁秘藏本”,它们应该和忠王宝剑十二兽首等文物一样,都属于“出口转内销”的东西。因为中国历经战乱与文革,很多有记载的文物都已经失传,更不要说那些流落在民间的杂书了,这些东西,往往都是从港台日韩等外界返回大陆的,比如《玉女心经》就是从日本传入,还有很多是考古发掘出来的,如长沙马王堆出土的《黄帝书》《周易》等,这类事例不胜枚举。那么《花荫露》是否是现代人伪作,就很值得探究考证。从小说的遣词造句和近百首诗词来看,都非一般现代人能为,比如其中“搓仙台、丹穴、昆石、何寓”等女性器官的古代术语,也绝非现代中国人所能知晓。

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这是中国文学发展的基本概况,教科书上介绍的,仅仅是代表人物和代表作品。真想做学问,光看教科书不行,光百度也不行,还得钻图书馆。到了明清,民间的小说话本可谓海量,没收录进网络档案的名不见经传作品也大有书在,这类书籍被称为“杂书”,民国时的“手淫小说”(鲁迅语)也一直在流行。最近,《花荫露》的作者临川山人,也有人考证他是康熙时的江西临川人(一说抚州崇仁人),名吴山字云谷,号临川山人,其依据是一张康熙时代刊刻的《抚州府志》中的《抚州府疆域图》,作者就是临川山人吴山。另有网人考证吴山就是吴玉峰,其论据也有一定的说服力。

据考证,素政堂主人也不是现代人,学界普遍认为,天花阁藏主人和素政堂主人其实为同一人(冯梦龙后人冯堉)。所谓秘藏本,就是没有公开发表过的,多属手抄本或刻本。《花荫露》第三回《父子连台各得其所》开篇诗云:“天生一个神仙洞,无限风光在玉峰。老绾专定神仙洞,劣儿只喜攀玉峰。各取所需连床混,笑煞京都八旬翁”。这段诗文,最近有学者认为“天生一个神仙洞”其实是“吴”字的谜语,这可证明作者名为吴山,而“玉峰”则可能是吴山的别字,因为“山”与“峰”同意,“无限风光在玉峰”已经包含了吴玉峰三字,又反复提到“玉峰”二字,就是在暗示吴山即吴玉峰,如果两者的生活年代,地点,个人资历和交往都吻合,那即可确证这一判断,这就与《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有了关系。

吴玉峰将《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出处在胡适先生的红学研究论文:“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学术研究的根本就在于引章据典,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谁的论据最符合史实,那么谁的研究才最有权威性,胡适先生在1927年时得到了《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手抄本,上述这段话就是出于这部手抄本的引言。而后来出版的通行本《红楼梦》引言中,都没有吴玉峰这个人。吴玉峰和孔梅溪到底是谁?也是诸说纷纭,甚至在考证这两个人的过程中,有学者干脆就推翻了《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说法。

至于为什么这类书籍会在2000年后才问世?这应该和电脑的发展有关系,众所周知,人类文明在二百年前才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有四次大革命是划时代的:工业革命(蒸汽机的发明),电力革命(电动机的发明),信息革命(电脑的发明),第四次是新能源和生化(转基因技术的发明)革命。在2000年之前,尽管已经进入了信息革命时代,民用扫描仪还是处在数字化仪的低端水平,所以印刷品书藉转换为PDF电子版的技术也很落后,甚至中文输入也停留在初级阶段,网络图书馆的商业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各方面的因素都影响了民间杂书的网络版开发。应该说,信息革命才短短十几年,直到今天,网络档案的搜索范畴也并非第一权威,与人类几千年积累的浩瀚纸面文献相比,还只是冰山一角。

扫描笔没问世前,电子书一般都是从印刷品抄录或扫描成PDF文件,近些年有了扫描笔,就可以在短时间内直接将纸面印刷书籍转换为数码文字,今天的很多电子书都是这样制作,和译文一样,就看有没有人去书堆里发掘。尽管如此,图书馆还是必不可少,因为很多巨著转换为电子版的工作量太大,没人去做这些费工费时的买卖。现在这种情况,和清末民初时的中国出版业有点类似,一百多年前,由于引进了西方印刷技术和设备,中国出版业和报业有个空前的发展时期,很多刻本和抄本都被大量翻印成铅字印刷体书籍,才使得明清小说广为流传,当时的油墨有黑和蓝两种颜色,我最早看到的铅印版《石头记》就是蓝色油墨印刷的,这类民国时期的旧书,在文物书摊上还有可能见到。今天也是这样,网络图书正处于不断充实的阶段。


现在回到毛泽东诗词的抄袭问题,我的判断是,《花荫露》很可能是出自民国文人之手,并非今人,因为民国文人的国学水平不是今人所能比肩的,清末民初的年代相近,所以文学作品的水平也相近,比较突出的例子,如民国张恨水的《剑胆琴心》与清代文康的《儿女英雄传》,在文学水平和文字风格方面就很相似,除掉书中的人物出身,二者几乎看不出有年代的区别。今人写历史小说,只能反映出今人的文字水平,想写出古人的国学造诣,那是很难的。毛泽东通读中国古代文学,杂书杂诗也应该读过不少,《题庐山仙人洞照》发表于1961年,是否抄袭了旧小说中的诗词?已经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中文世界在2000年时,正处于信息革命的高峰发展阶段,电脑芯片从586一下子就进入到P3的水平,中文写作变得容易多了,2000年前后,也正是打印机扫描仪等电子数码技术飞跃发展的时期,桌面印刷系统和因特网进入了寻常百姓家,整理民间杂书并在网络上出版也轻而易举了。那么色情小说和武侠小说一下子就涌现出成千上万部而泛滥成灾,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因为这些东西和色情录像和图片一样的受欢迎,可谓雅俗共存,鱼龙混杂。但不能因此就断言那些正在被发掘出来的民间杂书都是今人冒古人名义所写。民间文学和民间戏曲之类的文化遗产,始终都是在不断发掘中,谁也不能断言网络上见不到的东西就等于没有,更不能断言自己不知道的事物就是不存在的。(最后编辑时间 20131120

2013年11月21日星期四

由龚琳娜的歌想到的


作者:螺杆   2013-10-15 18:31:59 [Reads:48]     返回共舞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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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琳娜在电视剧《血色浪漫》中配唱的《走西口》催人泪下,不过当时除了电视剧原唱,还搜不到她这些歌的专集,过了几年,专集出来了,但听了一遍,伴奏却令人大倒胃口,感觉是远远不如电视剧里的伴奏了,缺乏黄土高原那种空旷悲凉的味道,这才知道她正在和一个德国佬合作,专集是那个德国佬帮她搞的,为什么音乐气氛不如电视剧里的伴奏呢,我看不应该是那个小乐队人少的问题,因为现在有了电子合成技术,交响乐效果还是可以模拟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细细听了几遍,才品味出来,是伴奏的乐器出了毛病。德国佬为她配置的小乐队有四至五人,笛子,扬琴,大提琴,笙,二胡。问题就出在老锣给她个人小乐队改造的那只大低音笙上,竟然吹奏出了管风琴的效果,呼吃呼吃的就象刮大风,又象轮船鸣气笛,不仅盖了其它乐器的声音,而且喧宾夺主的厉害,应该说是个失败,后来可能就不用了,又改回了普通的36簧笙,反正是听她后来唱的歌,再没那种刮大风鸣气笛的声音了。

龚琳娜的乐队为什么离不开笙这种乐器?这可能因为她是贵州人,生活在彝族侗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受芦笙的影响大,对它有一定的偏爱。再一个原因,可能和那个德国佬的自以为是有关系。民乐器缺少低音,所以只能用大提琴。这之前,虽然也有过改造的低音胡琴,但音域不够,效果没法与大提琴比,这个没说的。有些民族乐器是无法改造的,因为使用什么材质和构造形状决定了它们发出什么样的音响,有些可以相近,比如长笛可以模仿竹笛或洞箫,因为它们的气流振动原理相同。有些就不行,用单簧管肯定吹不出唢呐的动静,因为哨片(嘴子)的形状和大小不同。经过改造的低音笙,在大型乐队里可能会发挥作用,但不一定适用于小乐队。

回到正题,龚琳娜成为乐坛“神曲”之星,主要是因为那支德国佬丈夫为她编的曲子“忐忑”,其实这“忐忑”,对普通的中国听众来说可能挺新鲜,但熟悉外国歌剧的人都知道它并没什么新意,是借鉴了洋婆子的花腔女高音唱法和表情而已。后来在春晚上亮相的《金箍棒》也颇有争议,听起来觉得可能是吸收了昆曲的旋律,其实在所有的中国戏曲中,昆曲是最难听的,很奇怪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种阴阳怪气的声调?她后来出的几个专集,基本也都是老锣写的曲子,总的感觉是旋律都不美,稀松平常的很。最近又引起轰动的歌声是翻唱《但愿人长久》,虽然有很多人叫好喝彩,但我却以为不然,我认为她这是在糟蹋自己的嗓子,再这么吼几次嗓子就废了,相当于吃了两把大粒盐。

也许是她太阳春白雪了,我并不怎么欣赏她嫁给那个德国佬之后的唱法和歌声,虽然是想突破什么,想把东方的艺术西方化,这做为一种艺术探索也未尝不可,但不要太离谱。如果总是标新立异,那就成了邯郸学步,最后什么也不是了。她唱那些老锣写的曲子,比原来唱的民歌可逊色多了。我觉得,一个中国艺术家,如果想保持自己的民族本色,那就不能脱离中国文化中固有的东西,也就是所谓文化内涵。但这“内涵”又不是几句话就能说清的,打个比方吧,比如我们在欣赏《清明上河图》这类中国古画时,耳边缭绕的一定不会是《多瑙河之波》的旋律,如果在你欣赏外国的有教堂磨坊的田园风景时,给你放送古筝弹奏的《高山流水》,肯定会很别扭,这就是文化内涵的作用。

这种文化内涵,用建筑学上的素语叫“文脉”,顾名思义,文化的脉络,是一种精神符号。它是由几千年的传统生成的,比如建筑,一个火柴盒房子只要加上中国独有的挑檐大屋顶(殿顶),立即就具有了中国特色,这中国式的大屋顶就是一种文脉。这个文脉,是全方位的,从农村到城市,从风土人情到生活习性,从文化艺术到社会政治,无一不具这个特色。那么中国的民族音乐也是这样,基本是五个音阶构成,古代的乐谱是“宫、商、角、徵、羽”五音,也就是简谱的“12345”。据说全世界除了苏格兰民族,还就属中国音乐的旋律是以五音为主。但由于少了两个音符“67”,音乐表现力也就大大受到了限制,然而为什么五音符构成的中国民歌旋律都很美呢?因为中国民歌,是中国劳动人民几百年生活实践中哼唱出来的,当然是怎么顺口怎么好听就怎么唱,经过几代歌唱者的不断改进演变,日积月累就形成了美的旋律,这相当于酒的发酵,时间越久越醇。

反之,如果没有这个发酵过程,急就章的用简单五音符写曲子,力图想体现中国民族特色,反而不一定会收到预想的效果,这样的歌曲,可能自己听起来觉得不错,很中国化,但给大多数中国人欣赏未必就好听。那个老锣,大概就入了这个误区,以为只要拿准了中国音乐的“文脉”,就能写出好听的曲子,但是他忽略了美学的共性:谐调和均衡。打个比方,有的女人长的丑,并不是因为她的五官有什么缺陷,而是在组合上出了问题,单独拿出鼻子眼睛嘴巴,可能都是标准的,但组合在一起却不好看了。有的女人虽然很漂亮,但并非是她的五官都标准,即使是蒜头鼻子,单眼皮,大嘴巴,但是搭配合理了那就是美女。音符的组合,也存在这种共性,其中的规律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摸透的。同样都是五个音符,有的中国作曲家就运用的很成功,有的就很失败,更不要说一个外国人了。

文化这东西和水土也有关系,不然怎么会有东方文明西方文明呢?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文化基因差不多已经溶入了血统中,接受什么或排斥什么,几乎是天生的。老锣是德国长大的,从小接受的是西方文化,现在突然换了胃口,开始研究东方文化了,那么他原有的自身文化沉积对外来文化就会产生一种同化作用,即人们常说的“不伦不类”,反之中国人接受外来文化也是这样。假如他生在中国长在中国,从小就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接受的是中国文化,那这个作用就会小得多。很多老外自称是“中国通”,其实他们并非完全通,而是一种不伦不类的通。我们中国人也一样,在美国生活久了,会说流利的英语,生活方式也完全是西方的,就以为自己是美国通了,其实也并非完全通,就连几辈子的黑人都没完全通,你半路出家的中国人能通吗?

“中国通”,在中国之外谈中国文化,那肯定是权威,但是在中国本土,可能他还不及一个中国农民,所以千万不要迷信什么中国通,更不要说中国音乐通或国画通了。历史的经验也告诉了中国人,有些“中国通”反而害中国人不浅,比如有个叫费正清的,当年就影响了美国的对华政策,结果使中国大陆沦为共产主义火坑,最近还有个叫马悦然的,居然影响了诺委会,把文学奖给了中共党员作家,喉舌作协主席,抄写毛泽东文艺讲话的文化奴才莫言。这不,又出来个老锣,把个很中国化的美女歌唱家生生的调弄成了土不土洋不洋,在舞台上挤眉弄眼耍怪态,声嘶力竭出洋相,糟蹋自己天资的小丑。龚琳娜,人呢正值中青年,倒是还能长久,但她的好嗓子让老锣这么一鼓捣,恐怕是不能长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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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龚这个人和她唱法无关,这俩生活在自由世界  喜洋洋  [204 b]  2013-10-16 04:43:13 [阅读:8] (168719)

爱情和意淫


爱情和意淫

(2013-07-30 04:18:51)[编辑][删除]转载▼标签: 娱乐 分类: 饭后茶余

大部分中老年男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一厢情愿的总认为某个年轻女子钟情于他,于是春意大发,觉得自己是白马王子了,写出很多意淫诗文来自我陶醉不已,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也许有的年轻女孩会喜欢和倾慕比她年长很多的男人,但绝对不是出于情爱,仅仅是敬仰而已,譬如学生崇拜老师。意淫,差不多是每个男人都具有的性心理,男人和女人,对性爱的认识可能截然不同,女人需要的是永久的情,男人需要的则是暂时的性,这个认识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强,所以老年人就不理解年轻男女的殉情,其实他们也是从年轻时过来的,也都在年轻时曾经为了爱情而做出过这样或那样的傻事。

为什么呢?因为年龄的差别,既所谓“代沟”,一个老态的男人,怎么可能得到美女的青睐呢?特别是扯到性爱,年轻女人只能对年长的男人产生生理厌恶,而且越老越厌恶,这种生理厌恶,因各人的价值观不同而耐受力也不同,即人们常说的:女人有了耐恶心能力,鲜花也能插在大粪上。另外,男人的英俊和女人的美丽,都是以年轻为资本的,不要说人,动物也是小猫小狗才可爱,哪有喜欢老猫老狗的?所以年轻人也不可能喜欢老人,尊敬和喜欢是两回事,就象同情与爱情不是一回事一样。不光是异性之间,就是同性之间也一样是这个规律,即便是血亲关系,也有这个问题,比如久病床前无孝子这个伦常现象。其实这种感觉,我们回想一下自己年幼时是怎么看老人的,就会明白了。

年龄差距,在三四十岁以内的男性还不算明显,所以也容易诱惑比他小很多的女孩子,因为这个年龄段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期,得到一个相差十多岁的妻子,也还算正常。而女方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也容易委身于男人。但是随着年龄增长,这个差距造成的感情危机就开始了,比如男方已经五十岁,女方才三十多岁,外观形象上就不般配了,如意君的形象已经不再了,性能力那就更不用说了。男性讨女人欢心的动力在于他的性荷尔蒙,如果失去了缠磨女人的厚颜无耻,这话怎么说呢,就是《水浒》里王婆拉皮条时说的“潘驴邓小闲”中的“小”,也就是向女人曲意逢迎献殷勤的“小性儿”,换个更通俗的说法: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个“坏”,其实就是在生活中打情骂俏的疼爱女人,在性爱中积极主动花样繁多。如果妻子还年轻,她的男人缺少了这两样,那还叫丈夫吗?

我们现在不觉得自己有多老,但在小孩子眼里,都是半人半鬼的老头老太,而且五六十岁和七八十岁几乎没什么差别。我中学时有个同学外号叫黄魔症,就是下乡劳动时被房东老太吓成的精神病,因为房东老太太(其实也就六十多岁)在他睡熟时,因为喜欢孩子而凑近了他端详和扶摸,他惊醒时却看到了一张可怖的老脸,结果就悲催了。假如,他看到的是一张美少女的脸,能吓疯吗?而反过来,和房东老太喜欢小男生一样的道理,中老年男人看年轻女人,也是老马喜吃嫩草,越幼齿越可爱,恨不能尽天下美女满足自己的片刻之欢,这是男人的本性,从生物学角度说就是雄性动物的占有欲,也是一切生命繁衍的本能需要,没有人会例外的。但是,女人是有思想感情的人,而不是物,即使得到了她们,也未必真正属于自己。

总之,在老夫少妻关系中的女方,没可能有发自生理上的性需求,即使有“需求”也是为了利益,即一种权与色的契约关系,包括皇帝的嫔妃,富豪的小老婆们,实质上她们就是在卖淫,不过卖的层次更高而已,在这一点上,包括聪明一世的杨振宁都是糊涂的,他以为小姐是爱他的,是上帝送给他的礼物,那他显然是表错了情。

陈永洲事件所揭示的政治现象

在央视26日发表对陈永洲事件的负面报导后,《新快报》老板旗下的《羊城晚报》和中国记协相继反水,纷纷承认陈永洲有罪,此则新闻连日来持续发酵。于无声处听惊雷,表面上看这是一场对媒体打假的新闻腐败事件,但它却揭示了一个更为重大的惊人内幕,这就是中国目前的政治格局已经发生了大变化,即地方势力已经无法节制,已经强大到无视人伦道德、朝纲国法,出现了内臣勾结外藩,成功压服朝廷的局面,如果习近平对此没有大动作,中国的历史即将掀开新的一页。

为什么新快报事件会出现在湖南?而不是其它省份?因为湖南是中国近代历史上诸多痞子发迹的地方,自从以毛泽东为首的湖南痞子得手之后,党同伐异和内斗倾轧就成了中共最主要的革命传统。先说说这个中联重科,中联重科的背景很牛掰,例如此前中联重科的起重机在甘肃酒泉施工,把当地副区长在内的五个人都砸死,检测表明起重臂焊接有问题,明显是产品质量事故,但是最后都没事了。还有中联重科硬是把三一重工逼的将总部迁走,老板梁稳根的儿子被绑架案件也不清不楚,吓得梁拼命抱党的大腿,可见中联重科背景不是一般的强。

梁稳根的儿子被绑架后,吓得赶紧拼命抱党的大腿,却无意中说走了嘴




















因为中联重科的董事长詹纯新的父亲詹顺初是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前院长,岳父万达是湖南省委前第二书记;副总裁孙昌军是湖南省前省委书记杨正午的女婿;加上现任国家广电总局党组书记蒋建国的儿子等其他官二代,中联重科实则是湖南高官后代的后花园。

整个事件都是很搞笑的,陈永洲承认收了钱,那么给钱的人应该就是这个事件的主谋,但是警方却不知给钱的人是谁?可见其幕后的政治因素有多深刻。这个案子,官媒整天轰炸来轰炸去,真正拿的出手的敢说出来的假新闻,也就是5.13亿广告费写错了,但这却不是问题的核心。其他的所谓造谣,比如国有资产流失什么的并没有澄清,是因为不敢澄清。那么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陈有罪,以国家机器的强大,这个很容易做到。因为这事涉及到五百家族的切身利益,必须动用国家手段不遗余力的维稳。所以官方迫不及待的让陈在CCTV露脸,承认收了黑钱,为加强他的罪犯形象,还特地把他剃了光头穿了囚衣。

问题是,CCTV能代表法院和检察院吗?有什么资格宣布陈有罪?陈永洲有问题,并不等于中联重科没问题。问题的问题,是问题闹大了,必须立马刹车降温,不然谁的脸也挂不住,让一个小记者有罪划个句号,可能是最好的办法。这种事又不容更多时间操作,走正常法律程序肯定会穿帮露马脚,所以才有没经审判就定罪的CCTV曝光,最为人们震惊的是,有细心的观众发现,CCTV提供的访谈镜头中竟然出现了陈被刑讯逼供的疑点,陈的脖子显然有被勒伤的血痕,央视在匆忙中还是弄巧成拙了。

除了前述的地方割据问题,这一事件的意义还在于,撕开了国企的上市骗局和国企打击民企的黑幕,但是刚刚开个口子,立即就被堵上了。应该说,所有的国企上市,可能都有重大问题,因为中国股市本身也是国企。为了防止天下未乱股先乱,那就神仙打架,屁民当炮灰,只好以牺牲一个小记者和一个小报为代价,让中国股市这个大骗局
继续维持下去。最后编辑时间: 2013-10-27 06:42:28


毛新宇为人工授精所生


毛新宇为人工授精所生

[博讯论坛] 《炎黄春秋》九月刊披露,毛泽东唯一孙子、现军科院少将毛新宇(图),是前国家总理周恩来安排其父母毛岸青和邵华通过人工授精所生。不过,毛泽东却对这名得来不易的孙子甚冷漠。这一内情,来自林彪“死党”黄永胜长子黄春光的回忆文章,文章披露,当年周恩来安排毛岸青与邵华在北京301医院妇产科做了严格的全身体检,每天两人的身体状况,如体温、血压等,都要送到黄永胜的办公桌。黄的印象中,取精过程不算顺利,第一次人工授精没成功,第二次才成功。19701月,毛新宇终于出世,所有人也大喜,毛泽东却对孙子不感兴趣,没有理会第一个向他报喜的人员,第二个护士跟他汇报时,他停下手中正读的书,只不冷不热地说了一句:“噢,世界上多一张吃饭的嘴”。最离奇的是,毛从未见过他这个唯一的孙子。

先说说黄永胜,为什么这么大的事儿由他来督办?因为黄是林彪的五虎上将之首,在文革中如日中天,身居总参谋长高职,当时在共军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所以军队的一切都由他说了算,301医院是军委直属的,顶头上司自然是黄永胜。周安排了这事之后,也不可能事必躬亲,要有个中间环节,那么黄就是最合适的人选。黄在林彪倒台之前,也是太祖最信任的重臣,1960年代中苏珍宝岛冲突以后,曾亲自督办太祖的战时指挥部“131工程”(特一号别墅)。这个战时指挥部设在湖北的腹地咸宁,是黄的故乡。

再说说太祖为什么对这个“科研项目”不感兴趣,毛泽东熟读中国儒家经典,受的是中国式的旧教育,那么在男女生育这方面,应该是个很保守的人,他的语录里还引用过莎士比亚的名言: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当然,毛泽东是一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两面派,他怎么耍流氓都是革命的浪漫主义,老百姓离个婚谈个恋爱啥的都是玩弄女性。有了他这条语录,文革“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时也没少斗“破鞋”。毛泽东是个文科生,也不懂什么诸子百家,另外他的帝王思想很严重,贵胄之家怎么能象牲畜一样的配种呢?拿贵为天子的儿子媳妇做医学实验,成何体统?但是他又不能公开反对,因为这会显得他不懂科学,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所以这里边的故事太多,让人遐想。众所周知,毛岸青是精神残疾,但实际上很可能不止是精神问题,而是先天智障和不育,因为仅仅是智障并不影响性能力,我见过太多的智障,但在性需求方面一点也不逊于正常人,甚至超过正常人,比如露阴癖和秽语症,都是性能力过于旺盛的结果。二太子既然是先天不育,何精之有?人工授什么鸟精?这底细太祖自然是一清二楚,所以即使是人工授精,他也不会相信是真的,至于到底是谁的种,那就是医院的事情,反正这种没可能是二太子的。从毛孙的体态来看,也不象毛家人,相貌就更离谱了。蒙在鼓里的,是邵华以及所有的皇亲国戚,都相信了现代科技和医学。

谁心里最明白?太祖和永胜同志,因为从二太子身上采不到精,或者采到的不是精,又或者质量太差不能成活,最后都要上报到永胜同志那里请示,因为这事是周公公亲自督办,这样的政治任务,一般是必须胜利完成,折腾了半天,事没办成,岂不是失职?失职是小事,对伟大领袖不忠才是大事。中国历史上发生的所有欺君之罪,其实臣子们都不是故意欺君,而是怕龙颜不悦,更主要是为了龙颜大悦,都是与头上的顶戴花翎有关,前者是丢官,后者是升官,总之不造假要比造假风险更大,这才有了弄虚作假,例如大跃进时的亩产万斤,凡造假的都升了官,扶摇直上,没造假的都被拔了“白旗”,谪为庶民。久经官场历练的永胜同志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于是很可能,永胜同志在高度国家机密的条件下毅然决定,用自己的!反正也没出圈子,保密措施是没问题的,换个医疗班子就成,医生之间互不通信,根本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在搞什么名堂,这事儿也没可能象修别墅造行宫那样弄成什么1234代号工程,一切都在暗中进行。所以采用永胜同志的精细胞是没问题的,你看毛孙人高马大脑满肠肥的,象不象永胜同志?而如果这精细胞真是永胜同志的,那他会有多么欣喜?这实际上是等于他睡了邵华同志,是不是?更重要的是,他的血统已经溶入了毛家,毛孙实际上是他的私生子,将来他的地位岂不是比吕不韦还要显赫?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后来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

其实人工授精这事儿,农民(包括兽医张铁生)最明白,因为他们经常牵了牲口去配种站人工授精,人工配种也是要花钱的,而且那必须是种畜的精才可以,否则就是近亲繁殖,如果近亲繁殖的是牛,就总也长不大,一直是牛犊子那么大,废物。家畜的人工授精虽有很多学问,但是操作起来并不复杂,主要是把握时间和机会,比如从公猪身上采精,要有一副木架子,上面蒙上母猪皮洒上母猪尿,把正在发情的公猪牵过来,不用赶,它自己就会爬到“母猪”身上去,这时候就可以采精了,至于授精那也要掌握母猪的发情时间,不然白授。人类捐精肯定不用这么费事,因为人不用等他发情(随时都能发情),但是对于二太子这样的智障,那就难说了,请什么样的大美女来万般挑逗,他可能也是无动于衷,柳下惠算个什么?

别说牲畜要杂交才能保持优势,就是土豆栽子,也必须是“上堡”(远离本地的村子)的才行,否则长出的东西那就不叫土豆了,只有王八蛋大。只有“上堡”土豆的秧苗,在开花授粉时才不会近亲繁殖。在农村呆过几天,会种地种菜的都懂这些。植物也是可以人工授精的,那是个精细活儿,甚至是高端科技,现在叫转基因了。所以会干花粉拉皮条嫁接什么的,应该起码都是农业技术员水平,著名的袁隆平教授,就是靠研究杂交水稻成名的农业专家。

回头再说说黄永胜一点别的事儿,前面说到,永胜同志之所以敢于冒欺君之罪的动因,主要是为了与毛家结亲成为皇族。因为中国几千年来就是这样的社会,官本位是个终极价值观,所以官宦人家的姻亲要讲门当户对,保持等级的恒定,不然就是辱没了门风。那么在和平时期,下层人物想进入上层,改变社会地位,除了一举成名天下闻,那只有一条路,就是结亲。这个路径,基本是低层次的女家与高层次的男家结亲,永胜同志能与一个大老婆子叶群同志保持暧昧,也是基于这点。经历过文革的,没人不知道音乐家李劫夫,他就是永胜同志的亲家,内定的中宣部长。但世事难料,林彪垮了,李也就受了株连,传说是自杀。

这个李劫夫,早在抗战时就是黄永胜的老部下,黄当时是晋察冀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时,李是军区“冲锋剧社”社长。六十年代时,李做为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到广州开会,见到了老首长,认了黄的小儿子黄春跃为干儿子,并招进音乐学院学习,两家关系非常亲密,其实这是很正常的人际往来,李不是搞政治的,和林彪反党集团根本就没关系,但是林出事了,黄跑得了吗?所以黄有事了,李也跑不掉,进学习班,审查!因为伟大领袖说了: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文革时的学习班是什么呢?就是找个地方把人关起来,几个月或几年没有自由,天天学习,天天检讨,天天审查,直到问题搞清楚。就这么着一直关了五六年,生生的把一个专为皇上写曲儿的“李龟年”给关死了。



送交者螺杆  北京时间 09/16/2013,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