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博讯螺杆 “闲侃秀才的直裰方巾及其它” 2011-09-30 21:53:03 [点击:135]
《儒林外史》第二十二回中写道:
“正说得稠密,忽见楼梯上又走过两个戴方巾的秀才来:前面一个穿一件茧绸直裰,胸前油了一块,后面一个穿一件元色直裰,两个袖子破的晃晃荡荡的,走了上来。两个秀才一眼看见王义安,那穿茧绸的道:“这不是我们这里丰家巷婊子家掌柜的乌龟王义安?”那穿元色的道:“怎么不是他?他怎么敢戴了方巾在这里胡闹!”不由分说,走上去,一把扯掉了他的方巾,劈脸就是一个大嘴巴,打的乌龟跪在地下磕头如捣蒜,两个秀才越发威风。牛玉圃走上去扯劝,被两个秀才啐了一口,说道:“你一个衣冠中人,同这乌龟坐着一桌子吃饭!你不知道罢了,既知道,还要来替他劝闹,连你也该死了!还不快走,在这里讨没脸!”牛王圃见这事不好。悄悄拉了牛浦,走下楼来,会了账,急急走回去了。这里两个秀才把乌龟打了个臭死。店里人做好做歹,叫他认不是。两个秀才总不肯住,要送他到官。落后打的乌龟急了,在腰间摸出三两七钱碎银子来,送与两位相公做好看钱。才罢了,放他下去”。
这段描写说了两个事儿,第一个事儿,是说“乌龟”
乌龟这种爬行动物,据说有与蛇同穴的习性,《说文解字》云:“龟旧也,外骨内肉也,从蛇,龟头与蛇同,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一蛇为雄。《博物志》说:“龟类无雄,与蛇通气则孕,皆卵生” (注1)。中国古人对动物观察研究不够科学,以为龟都是雌性的,看见蛇缠绕在龟身上,就以为龟蛇是在交配。乌龟这种动物,在中国文化中有两重含义,一种是褒义的:吉祥,富贵,长寿,安泰;一种是贬义的,是个极耻辱的蔑称。蔑称的“乌龟”是什么呢?就是妻子被别人占有的男人,比如旧时妓女是合法职业,专门的妓院有营业执照,是向国家纳税的,但是有一类偷税逃税的妓女叫“半掩门儿”,就是夫妻店式的无证妓院,丈夫拉客,妻子卖淫,这简直是对封建礼法的极度破坏,不叫乌龟叫什么?广义的说,乌龟王八,就是坐视女眷被他人非法强占而无能为力的男人。另外,因为妓院是女人的世界,有些繁重的劳动或者保卫什么的,还需要男人才能做,而这些男人却不能保护身边的女人,任她们被嫖客蹂躏,于是也可称谓他们是“乌龟”。可见这个职业是极为低贱的,甚至不如妓女。人类自有文明以来,最无耻的事情莫过于出让自己的妻女,最大的耻辱是自己的妻女被他人占有,所以才有报复“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样的原始正义。
乌龟俗称王八,据说是因为儒教的缘故,儒教讲“考、悌、忠、信、礼、义、廉、耻”八个做人的道德准则,忘记了这八个准则,就是忘记了做人的根本,称为“忘八”,谐音王八。而八个准则的最后底限是耻,那么“耻”,又做何解呢?人是高级动物,之所以高级,很重要的一点是知耻。“耻”字的古文写法是左耳右心的“恥”,是个表意字,意思是说耻辱之感从心而生,表现在面红耳赤。最原始的耻辱之感是人类用树叶兽皮什么的遮掩自己的阴部私处,所以这个位置的骨骼称曰耻骨。为什么偏偏要遮挡这个地方呢?我的思考是:以动物的本性,为保障自己的后代繁衍,就要拼死维护自己的性交优势,雄性占有雌性并视为私有器物的根本原则,就是她们的私处由不得他人侵犯和窥视。古代婚礼的拜天地就是当众性交,向公众宣告性占有的合法权。另外,据说古代人类文明还经历了母系社会,那么很可能女人的私处因此就得到了高度的崇拜。
所以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原始部落,都是男性在裸露,而女性则把私处包裹的严严实实。后来又有了更进一步的文明,孟子曰:“耻之于人大矣,耻可以全人之德”。耻辱也从性器官的避讳扩大到了更广泛的道德层面,从此人类就产生了知耻的良知,但暴露私处仍然是耻的底限。比如提出“致良知”学说的王守仁,就以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有一次王不幸被强盗绑了票,盗贼得知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王阳明时,就问他:“您说人人皆有良知,那咱们盗贼也有吗?”王说“肯定有啊”,盗贼问:“何以证明?”王说:“照就我说的做,我证明给你们看”。于是,王让他们脱掉衣服,直至剩下最后一条裤衩,还要他们脱掉,盗贼齐声说:“不行,这个就不能再脱了!”王先生说:“呵呵这知耻,不就是你们的良知吗”!所以古训云:“耻可以全人之德”。(注2)
回到原话题,据说干“乌龟”这种职业的男人,在古时都要戴绿头巾的,因此“戴绿帽子”也是个骂人话,是“王八”的文明用语,中国民间还有“四大绿”的歇后语:邮电局,西瓜皮,王八盖子青草地。所以除了军帽,很少见中国人戴绿帽子,这是个禁忌。元代时“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见《元典章》)。明代依旧制,朱元璋曾下诏:“教坊习乐艺,青字顶巾,系红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教坊司伶人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见《国初事迹》)。也就是说,唱歌跳舞的戏子们都要戴绿头巾。扩大了说,中国古代的艺人们社会地位是极其低贱的,这在古画《韩熙载夜宴图》中也能证明,从画中人物身材大小的描绘上就能看出尊卑,画面中那个艺伎与其他人的身材比例就很悬殊。中国古代,是官本位社会,等级地位很是森严,而且有明显的特征标志来显示身份,如同今天的制服和徽章一样。当然古代的军队也是要有统一着装的,主要是以士兵服装和头饰的颜色为区别,因为那时候没有被服厂,服装不好统一,就统一头巾,比如黄巾军,红巾军等等,否则打起仗来就不分敌我了是不是?但在民间,就没有太严厉的限制,不然也不会出现《儒林外史》中所描述“乌龟”冒充秀才的情景。
除了“王八”,“乌龟”的其它称呼是“大茶壶”。我幼时也听大人们谈论过“大茶壶”,而且从他们的言谈中流露出极度的鄙夷和轻蔑,但始终也不解:为什么“大茶壶”就如此卑贱不堪呢?后来文革时,学校里就有个管纸张仓库的关姓老校工就是“大茶壶”出身,是个很和善的,无亲无故的老单身汉,同学们都尊敬的称他关大爷,关大爷看到自己被贴出了大字报,揭发他是“大茶壶”后,那个无地自容的样子实在可怜,我亲眼看到他一个人在宿舍里哭着喝闷酒。后来他也加入了造反派,那么造反的代价,就是运动后期“清理阶级队伍”时,也被群众专政了,罪名就是“大茶壶”。我此时还是搞不懂“大茶壶”怎么就成了阶级敌人?再后来,我在工厂接受工人阶级再教育时,终于接受了“旧社会”妓院的许多知识,也知道了“大茶壶”之所以下贱的许多污秽故事,原来茶壶这东西,不仅是给妓女嫖客们倒茶所用,还有更重要的功能,类似于现代淋浴喷头,用来为妓女灌洗私处以求清洁或避孕等等,茶壶是不能自动喷水的,总要有人操作才行。仅仅因为这个,也不过类似于妇科医生或计生干部的职能,还构不成阶级敌人嘛。但是,据军代表讲,“大茶壶”的罪恶决不亚于鸨母,是妓院里驯服妓女的打手。我曾看到过派出所民警审讯卖淫人员的笔录,每一细小动作都情节详尽,满篇是不堪入目的文字,民警讯问娼妓的卖淫细节于法律有什么关系?无非是在追求一种性心理的满足罢了,显然,军代表也从拷问“大茶壶”中也得到了低级趣味的满足。
第二个事儿,是说秀才的仪表和骂人打人
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是很受尊重的,这都是因为官本位价值观是中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学而优则仕,不读书是做不成官的,而且一旦跃升为知识分子,就有了一定的特权。象“大茶壶”这样的角色,绝对没可能是读书人去担任,干这种工作,不是太辱没斯文吗?`前头说过,中国古代,下等身份是有标志的,比如妓女们要穿黑衣服,妓院男工们要戴绿头巾什么的,那么上等身份也是有标志的,比如秀才就可以穿戴直裰方巾,直裰方巾,能显示一定的社会地位,相当于今天的西装革履或者警服以及公务员的制服。那么直裰是什么呢?就是今天一些提倡大汉之风的愤青们所穿着的“汉服”,也就是道士身上穿的那种宽衣大袖的道袍(鹤氅),是一种外衣。之所以叫直裰,是指衣背中缝直通到底,正面是斜领交裾,袖口及领口均以黑色布为缘。古时的布匹是手工纺织的,幅面较今天的窄,大约宽2.5英尺,所以没可能整体栽剪,那么这种直裰,就需要四片布料拼起来缝纫,所以也称直身。明初太祖制定“民庶章服用青布直身”即此。又有民谣云:“二可怪,两只衣袖像布袋”,实际上袖内也确实有口袋可盛装东西,这种长衫,是一般文人士人的主要穿着。(注3)
中国古人的帽子,是一种身份象征,而且戴的都是高帽子,只有皇帝士大夫阶层才有资格戴高帽子,才能冠冕堂皇,那时候的冠冕,有很大讲究的,也分官帽和便帽,比如上朝时就要戴一种帽顶有平板的高寇礼帽,叫冕,王候则在平板上挂一排珠帘,称旒。回到家里就要换成另一种高冠,或者在发髻上扎块头巾以示尊严。而普通百姓则只能扎黑色头巾,谓黔首,古文中黔与黎通用,所以黎民百姓也就是黑脑袋,也叫苍头,草根,都是屁民的意思(注4)。方巾也称儒巾,是一种戴上时脑后有两翅的帽子,帽后有两翅是方巾的主要特征,人类最早的织品帽子是扎方形或三角形头巾,扎头巾时在脑后会伸出两端布角,帽翅就是布角的演变,可长可短,主要起美观作用,后来演化为方巾和飘巾,少者用飘巾,即有翅方巾,看起来潇洒,老者用无翅方巾,显得庄重。元代以前,普通百姓只有扎头巾的份儿。明朝之后,帽子开始在市民百姓中普及,时兴“六合一統”帽,也就是后来的瓜皮帽,相传是朱元璋发明的,象征天下一统。其实是由蒙古人的羊皮帽子演变而来,去掉了帽沿,演变成一种六片罗帛拼成的半圆形状小帽,质料为夏秋用纱,春冬用缎。
但是这就有个问题,这种见棱见角的帽子怎么制作?现在用织物制作成什么都容易,有塑胶之类的衬里很方便,而古人就没这样的条件。古人戴的高冠必须挺板,绝对没可能是纸糊的,那岂不成了假冒伪劣?我想主要的方法是用一种叫“戈布”的厚布片做衬里,此“戈布”非彼葛布(注5),就是以浆糊层层粘结的厚布片,也可以和皮革混合使用制作盔甲。但是纱帽是透明的,不能加衬,那就只能采用与马尾混纺的纱或绢,再用鱼鳔之类的胶料处理,这样才能挺板,还要不怕水,否则淋上雨就疲软不成型了。由此可见,冠的制作成本高昂,《儒林外史》里讲到王冕自制了一顶高帽子戴着招摇过市,我想他很可能是在帽子里支了一根筷子什么的,因为他穷的叮当响,哪有条件制作冠冕呢?再说,官服官帽,那是要在政府指定的服装厂定制的,一般人能随便制作吗?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这一风气,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优越性,因为每个人的身份是可以通过学而优仕来改变的,人们可以在各社会阶层之间流动,下层社会向上层流动的途径是科举考试,即每年由当地县官通过考试从读书人中选拔一次本地的人才,如被录取,就是“童生”了,相当于今天的初中毕业生,已经接近了特权阶级的门槛,经过由省学政主持的院试,进一步的高考而进入官学,成为“秀才”(相当于高中毕业)。 “秀才”实际上是民间的称呼,官方的正式称呼是“生员”,意思就是官办学校里有员额限制的学生。人们现在一提到学生,就认为是以在学校读书的人,但是明清时的“秀才”,主要是指一种特权身份,读不读书倒是其次。平民想改变社会地位,虽然进取的难度很大,但仍然趋之若鹜,主要是因为一旦考上了秀才,马上就可以享受种种特权,就有了进取的希望,就象今天考大学,你没有高中毕业资格,怎么考?即使考不上举人,也进入了斯文行列,可以享受到读书人的穿戴特权,也就是可以穿直裰,戴方巾,脚蹬长靴,这是一般老百姓都不准许的打扮,所以直裰方巾也就成了读书人的标志象征。
冯梦龙《喻世名言》中说:“天下只有三般口嘴,极是利害:秀才口,骂遍四方;和尚口,吃遍四方;媒婆口,传遍四方。”秀才都是读书人,应该都是斯文的“知识分子”,怎么会有一个骂大街的名声呢?因为在古时,骂大街也是秀才们的一个特权。按照明清时的法律,凡是骂人的,要打屁股十板子,回骂的同样是十板子,各打十大板。而秀才骂了人,就不会被打屁股,顶多是赎罪,即花钱顶罪,据说是七厘五毫银子,即七十五文钱。而且衙门也根本就不受理秀才骂人的案件,不象今天的方竹笋,在网络上骂某官员一坨屎就立即抓起来劳教了。大约,在古代刑律中骂人也是小罪,是民不举官不究的,所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互相辱骂也司空见惯,在大观园里,焦大竟然也可以指桑骂槐的骂主子,骂得主子恼起来,顶多也是塞他一嘴马粪。明清小说中对骂人多有描写。更重要的是看谁骂了谁?老百姓不可以公开骂官府,下级不可以指着鼻子骂上级,否则就是大不敬罪。秀才虽然处于下层社会,但仍然是上等人,打秀才的屁股,不是有辱斯文吗?因为骂人可以不受法律制裁,秀才们就可以依仗这个特权公开骂自己看不惯的事情了,所以才得到这个“骂遍四方”的名声。
但是知识分子骂人,也要讲语言艺术,鲁迅先生就是以骂人著称,谁见过他使用了下流语言呢?《三国演义》里说弥衡击鼓骂曹,诸葛亮骂死王朗,都是讲语言艺术的,底限就是不使用生殖器等性词汇,否则就很庸俗,如果象毛泽东彭德怀那样互相操娘,多没水平啊!另外,骂人也不能揭对方隐私,就事论事,人家的祖宗没惹你,你骂人家祖宗就没道理,而且中国人也最忌讳骂祖宗。另外,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这也是个底限,弥衡就犯了这个毛病,他怎么骂曹操,以曹操的气度也不会在意的,但是揭了曹操的家世是阉宦出身,这就惹怒曹操了。论及气度,王朗就是个没气度的人,年轻人血气方刚犹可,这王朗可是个饱经世故的老人,就因为诸葛亮骂他“皓首匹夫,苍髯老贼”,居然气死了,可见这人的自尊心也忒强了点,是不适合当官的,在中国当官要讲厚黑,王朗的厚黑功夫没到家。听说骂薄希来是一坨屎的方竹笋已经被释放了,而且薄还批评了下属胡乱抓人,这说明什么呢?当然是薄公子已经有了厚黑功夫,只不过这功夫还是没到家,因为至今也没见到方竹笋露面发声。
虽然我也算是个秀才,但是并不喜欢骂人,除非遇到特别让人气愤的事情才骂两句,或者被人破裤子缠腿似的骂个没完,那就只好回敬几句,也多是挖苦,后来又发现,即使是回敬挖苦,也要注意对方的自尊心能否承受得住?不然就是结下了血海深仇。挖苦人,也是我的缺点毛病,这些年,经太太训导,改正了不少,她就经常埋怨我的嘴“太损”了,容易得罪人。我反省了一下也的确是这样,记得当学生时,就有个同学对我亮拳头,我说:瞧您那干虾米样,放个屁都要搂电线杆子吧?还想打人?当时就逗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从此这位就与我结下了梁子,这位后来是进了校革委会的,就行使了权力,把我分配到三线去接受再教育了,得罪人了吧?他还没当上总统呢,否则还不割了我的舌头?挖苦人,有时候得罪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比如我曾经挖苦过某位诺奖得主,就得罪了他的很多粉丝,至今还都耿耿于怀,我似乎成千古罪人了,犯得上么?
骂人不好,打人就更不对了。回头说那两位秀才,见妓院的杂役也敢穿戴直裰方巾,就立即觉得自己的身价也降低成了乌龟,这还了得:你们也配?等级制度在那儿摆着,不用骂,直接就动起了拳脚,秀才为什么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打人呢?因为乌龟们穿戴直裰方巾冒充了读书人,尽管乌龟很可能也识文断字,但秀才也要打假,就象今天的方舟子先生打假学历一样,尽管方舟子打的并非是乌龟们的假学历。这种事,即使在现代社会也不允许,警服能随便穿吗?警察的大盖帽能随便戴吗?制服是公权力的象征,想穿戴必须事先获取资格,比如中国的二奶妓女通过公仆的门子当上了公务员当上了法官,这时就可以戴上国徽大盖帽了。秀才敢理直气壮的打人,也不只是打假学历,他们打的是谮越,啥叫谮越?就是篡位,和今天的发廊老板冒充警察是一个罪名,如果送官,那是要治罪的。被秀才打假的乌龟们大约也不是法盲,知道其中厉害,所以才“摸出三两七钱碎银子来”乞求放过他们,不然就不是打几十大板的问题,劳教是肯定的。
附注
注1: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是我国文化史上第一部分析字形考究字意的专著。他在“龟”字条下说:“龟旧也,外骨内肉也,从它(蛇),龟头与它(蛇)同,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一蛇为雄。”《说文解字》是继《尔雅》之后第一部训诂宏篇,对以后的社会影响很大,“雌龟偷蛇”之说由此沿习。宋朝罗愿撰《尔雅翼》说:“按大腰纯雌,细腰纯雄,故龟与蛇牝牡。”西晋人张华撰的,《博物志》卷十一中说:“龟类无雄,与蛇通气则孕,皆卵生。”龟与蛇都是变温动物,有冬眠习惯,且民间冬季常见龟蛇同居一穴的现象。由此,乌龟的丑恶名声便广为流传。
注2:小篆:恥,从心,耳声,本义作“辱”解,见《说文》,乃羞愧之称,羞愧乃心有所惭而生,故从心。又以耳为司听闻之器官,人每因闻过而耳赤面热,故“恥”从耳声。其义为:
羞愧曰恥。如《中庸》“知恥近乎勇。”可恥之事曰恥。如国恥。羞辱、侮辱曰恥。如《左•昭五年》“恥匹夫不可以无备,况恥国乎?” 羞、可羞曰恥。如《论语•里仁》“士志于道,而恥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与“耻”同。
注3:直裰的特征
1、只有领子有边缘,其余部分没有;或者像深衣一样。
2、衣长过膝,明制有具体规定;
3、交领长衣,不必加摆。可加内摆(定陵道袍),或加外摆(《明宫史》所谓直身);
4、两侧可开衩,可不开衩。一般都要打褶子,前後的两边都打褶子,共四处,每処两褶;
5、是后背有一条直通到底的中缝,前襟上也有一条中缝(这是基本裁剪规则);
6、系扎的腰带络穗、丝绦;
7、袖子的形状:宋直袖,明琵琶袖,也有直袖,方袖。一般收袪,也有不收的;
8、明朝中後期领子一边直一边斜,其他时候两边皆斜。一般来说,不对称交领用於宽领;
9、只有男士穿着。(《中国古代服饰史》周锡保)
注4:《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下令“更名民曰‘黔首’”。是秦统一中国后更定名物制度的内容之一。黔,黑色。《说文解字•黑部》:“黔,黎也。从黑今声。秦谓民为黔首,谓黑色也。”秦诏令称百姓为“黔首”,是由于秦为水德,水德尚黑。因黔与黎同义,故秦始皇二十八年泰山刻石用黎民、三十二年碣石石刻也用黎庶称谓百姓。秦始皇三十一年,发布“使黔首自实田”的律令。《资治通鉴》“……若景命已移,讴歌所系,即当长驱岐、雍,饮马渭河,黔首归命,孰有出钺下之右者!”
注5:《书.禹贡》:“岛夷卉服。”孔传:“南海岛夷,草服葛越。”孔颖达疏:“葛越,南方布名,用葛为之。”(葛是一种草,其茎可以象麻一样织布)
最后编辑时间: 2011-10-01 01: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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