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中共为什么急着引渡赖昌星?


中共为什么急着引渡赖昌星?

这次中国政府要求引渡赖昌星,已经是第三次高潮了,此前,引渡赖昌星的高潮有两次。怎么叫高潮呢?就是以国家名义,动用外交手段来抓一个普通刑事犯,而且这个所谓的“走私犯”,还只是中国政府的法律定义。中国的“法律”,应该是全世界最荒唐的法律,人们从当年的审判四人帮就可以得知,中国的法律有很多都是根据政治需要来制定的,政治斗争需要什么,就有什么法律来配合它。比如中共发现人民有“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了,意识形态对专制制度不利了,就紧急的临时召开“人大”修改法律,搞个“清理精神污染”运动和“严打”,配上邓老佛爷的内部讲话红头文件,这就是法律了,这样的法律一出台,就制造出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在难忘的一九八三年,不仅跳舞犯法,家庭集会犯法,甚至搞婚外恋的,非法同居的也被“从重从快”的枪毙掉了。再比如镇压法轮功,也是江泽民一句话,就出台了一部“反邪教”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镇压法轮功,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秘密警察组织610

这类反人权反民主的屁法恶法,伴随着“改革开放”还真的出台了不少,什么“二十三条”,什么“反分裂法”等等,只要中共不垮台,这些屁法恶法肯定还会一个接一个的制造出来。所以,中共就不要再跟人民说什么“法律至高无上”的屁话了,因为“法律”随时都可以修改和产生,昨天的法律今天就可以不适用,今天的法律明天就可以修改或作废,这叫什么法律?揩屁股纸嘛。现在,国内比远华案更大的贪污走私案多的是,比赖昌星的罪行大的军长级部长级的高级贪官逃到海外的也多的是,还有那些太子党,个个都是靠掠夺贪占国有资产发了大财的巨商大贾。怎么不抓邓公子呢?怎么不抓李公子呢?还有江公子?胡公子?那些台上台下的,哪个屁股干净?那些捞得杯肥钵满的“公仆”们因为离退休了,移民加拿大了就不是贪官了吗?赃款存到国外就合法了吗?为什么只引渡那些银行职员和七品芝麻官?为什么只抓住个赖昌星不放呢?显然是政治需要。

引渡赖昌星的第一次高潮,是朱镕基当总理时,江泽民拍胸脯打包票给赖昌星免死牌,但这边刚打过包票,那边的中国监狱里就弄死了赖老大,加上中国政府前不久刚刚处死了一个被引渡回国的银行小职员,这两件事足以证明中国政府的言而无信,那么赖昌星就有理由在加拿大打人权官司,因为加拿大的法律是不可以将犯人引渡给有死刑的国家,尽管江朱设赌发誓不处赖昌星死刑,但没人相信中国政府的承诺,这官司一打就是好几年,结果朱的捉赖高潮随着政治上的阳萎很快就消退了。

众所周知,当年赖走私的的最大后台是中国军界的要人,江泽民引渡赖,无非是吊军界大佬的胃口,给军界一个信号:他想要军权,不然“军委主席”就是个牌位。另外,当年江为了拉拢军界,也难免与赖昌星一不清二不白,他会与所有的与远华案有染的官员们一样,认为只有制赖于死地,才是洗清自己的最好办法。朱镕基引渡赖,一是他与赖毫无瓜葛,“脚正不怕鞋歪”;二是他想做一次中国历史上继包拯海瑞以来的,最大个的最“清廉”的清官,不然他的“一百口棺材”就是空的,但几次较量下来,赖昌星一赖就好几年,直到他朱沙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没能成功。这次,“胡温新政”也下了决心引渡赖昌星,又掀起了一阵抓赖高潮,我想无非也包含了这两个动机。

但这两个动机的背后又是什么呢?有人说这是中共高层内部正在酝酿十七大的权力再分配,赖昌星就是一块用来打人的石头,胡温学了朱镕基,也想用这块这石头打人,这无庸置疑,而且赖昌星自己也是这么说的。不过,本杆对什么事都喜欢来点逆向思维,我认为这次引渡高潮的目标和前次不同,前次是江泽民拿赖昌星来与军方讨价还价,当他坐稳了军委主席的宝座之后,引渡不引渡赖昌星就不重要了,这次的最终目标是置赖昌星于死地,也就是说,赖昌星昔日的后台们,现在反而急切地希望杀人灭口,试问小胡有几个胆子,敢与那些抓住枪杆子不放的中共军头们较量呢?所以这次引渡高潮,应该是想杀赖灭口或者借赖洗脱自己的那些高层军干们掀起的,为什么这样讲呢?我的分析如下:

一,中国的民主,极有可能象东欧那样,是一夜之间的事情,民主政治到来之际,意味着人民向一切中共腐败官僚总清算的开始,所以中共权贵们现在是惶惶不可终日。只要赖昌星活着,他就是一本黑账,赖昌星一日不死,那些在位的与没在位的远华案涉案官员们都会惴惴不安的活着,他们巴不得赖昌星早点死快点死,但事与愿违,中国农民特有的健康素质使赖活的很顽强,所以他们只好用钱来堵赖的嘴巴。赖昌星在加拿大打官司需要大量金钱,这些钱正好解决了律师费用。

二,这次中国政府引渡赖昌星的决心如此之大,并非是胡温的“新政”之举,倒是极有可能是一场胡温与中共元老权贵之间的政治交易,胡总书记应军界大佬们的要求,再一次动用外交手段引渡赖昌星回国灭口,即:你们听我调遣,我就还你们清白。这样,一旦赖昌星回到国内,在公开审判之前就会被秘密处死,而且死得会很象“自杀”。

三,第二次引渡高潮时,中国政府外交发言人并没对赖昌星免死打保票,而是说了一句表面上莫棱两可,而实质上暗含杀机的话:“会按法律公正判决”。这等于给赖昌星一个信号:你回中国就是死路一条!如果赖昌星因此感到绝望在加拿大自杀,那就正中下怀。但赖昌星之所以是赖昌星,就在于他不是那种绝望了就自杀的男人,所以这句话也等于为中国政府下一步的言而无信埋下伏笔。因为赖回国之后一旦死亡,无论官方怎么解释,也没人相信赖不是死于谋杀。

四,那么,何所谓“借赖洗脱自己”呢?因为中共的代表大会就要召开了,中共的每次党代会,都是一场你死我活的鸡争狗斗,有人想借赖昌星扳倒一部分人,与赖有染的那部分人更不会甘心等着挨整,最明智的选择就是争取主动,也跟着起哄叫嚷引渡,不过赖一旦回国,立即就会这部分人控制起来,而且很快就会从赖身上得到对他们有利的口供,证明他们在“远华案”中是小葱拌豆腐一清二白。

五,尽管赖昌星为昔日的朋友们又“仗义”了一把,但他仍然是难逃一死的,因为他只有死掉了才会令大家放心。有人会说,赖昌星肯定应该有保护自己的锦囊妙计,譬如事先写好一份真相,一旦当局下毒手就公开云云。还有人会说,如果中共想置赖于死地,何必引渡呢,派个杀手不就得了?我认为持这两种观点的人,是最不了解中共的人。前一种观点,是对中共宣传工作的不了解,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有句名言:谎话说过三遍就是真理。但了解中共的人都知道:谎话在中共口中,只消说过一遍就是真理。后一种观点更是幼稚,中共虽然狠毒,但它还不愚蠢。

第一次引渡高潮是朱容基新官上任踌躇满志,拿赖昌星为自己建功立业,第二次是十七大权力分配大洗牌,那么这一次和第二次一样,要抢在十八大前,也是为了权力分配大洗牌。至于加拿大政府与中国政府之间在赖昌星问题上都有什么交易,那是不得而知的事情,至少加拿大移民局给人们的印象是它与中国政府合作得很默契。作为一个普通中国公民,我想告诉加拿大政府的是:赖昌星的所谓“走私罪”和其对中国人民的危害,与那些在引渡操作中振振有词,贼喊捉贼的中国政府官员们比起来,简直不算个什么。

这次赖某将要遣返的一个必要条件是:中加两国已经谈妥了,保证在遣返后不会对赖某进行刑讯逼供和身体惩罚,也不会判处死刑(这是屁话,中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走私罪”最高刑罚可以处死刑,而是十年以上)让其死亡消失更绝无可能。因为协议上规定,加国有关人员每隔两三个月就前往赖某的服刑地点亲自查看赖某的身体状况已保证他不受身体惩罚(这也是自欺欺人的屁话,在中国监狱里,让犯人生病和死亡的方法太多了)。这是因为,当初赖某留在加国申请难民的条件之一就是说自己被送回去后会被迫害,如今这个条件已不复存在了(签了协议)。但最主要的原因是赖没钱打官司了,很可能是因那个国内后台正在苟延残喘,现在已经顾不上他,据说现在赖手头上只有十五万加元了。如果赖有钱,那么他就还有可能赖下去,因为加拿大是个司法独立的国家,移民局也奈何不得法院。

不过,君子和流氓签订协议,会是什么结果呢?

最后编辑时间: 2011-07-14 0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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