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5日星期一

中共镇压群众手狠心黑


[博讯论坛] 中共镇压群众领袖手狠心黑

中共从获得政权那天起,为防止社会产生反抗力量,一直在严厉的禁止人民的结社自由,并残暴镇压宗教团体和文化团体,将一切民间自发的群团组织一律定为“非法”,打成“反革命集团”。特别是那些群众领袖,大部分都被重判死刑。宗教团体中的牧师,神父等都被打成外国间谍特务,很多民间宗教如一贯道,家礼教等也被打成反动会道门加以取缔。文革时,则有更多的群众组织被定性为反动组织加以专政,而且枪毙了一大批“反革命坏头头”,如李九莲等,这是有罪名的杀害,但是没有罪名的怎么处理呢?文革后期,大部分没有罪名的,曾忠心耿耿保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平民出身的造反派领袖们居然也都被整死了,因为他们是“反军派”。了解文革的人都知道,“反二月逆流”和“抓军内走资派”,当初本来是毛泽东的“最高指示”,但毛泽东利用群众武斗把军内政敌肃清后,立即就抛弃了“反军派”,让“拥军”的“保皇派”掌握了“革命委员会”的大权。因为“保皇派”的成员大部分是文革前的党团干部和积极分子,他们始终都是“党的基本群众”。

在中共看来,文革中那些斗争走资派最坚决,敢于冲击军事机关与军宣队对抗的群众组织领袖,都是脑后有反骨的刁民,是对政权最大的危胁,是必须除之而后快的。在此仅举一例:东北某重工业城市的工人“反军”造反派头头W某和学生“反军”造反派头头G某,都是死于莫名其妙的中毒,前者死在有军队严密看守的医院里,不准家属探望,火化后才允许家属取骨灰。后者则从监狱释放后次日上吐下泻,不到两个小时就一命鸣呼。很显然,这是当局依照上级(军管会)秘密指示下的毒手,据中共监狱内部人员透露,对没有罪证指控够判刑继续关押的,但释放后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的群众领袖,都要秘密处死以绝后患。中共对那些需要灭口和斩草除根的,通常是在监狱中借刀杀人,唆使犯人将目标欧打至死。但对于社会影响大的对象,杀人就不留痕迹了,高度保密的手段是以打防疫针为名,给被指定处死的人注射病毒或细菌,造成疾病死亡的假象。

邓小平上台后,更是变本加厉的防范民间反抗力量,邓声称中共不搞阶级斗争了,但是对人民的专政却换了另一种面目,他是以“安定团结”和“稳定压倒一切”来压制民主,“现行反革命罪”换成了“煽动颠覆国家罪”,“破坏安定团结罪”。无论什么名义下的运动,它的目标始终是指向对其政权有威胁的对象,比如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名为清理精神污染,实则是剥夺人民的聚会结社自由,将家庭舞会污蔑为“流氓活动”,把组织者打成“流氓头子”判刑劳教。再如所谓反邪教运动,将民间气功团体和地下教会统统污蔑为邪教,大肆抓捕这类群众组织的领袖,处决和判以重刑,其根本目的,也是为彻底剥夺人民的信仰自由和结社自由。至于六四事件,中共更撕毁“不秋后算账不抓学生”的诺言,不仅通辑一大批学运领袖,而且在各地大肆搜捕支持学生运动的群众组织者,或秘密处决或折磨至死至残。中共与中国历史上的所有封建皇帝一样,它的统治地位是容不得挑战的,“擒贼先擒王”是历史上所有专制政权镇压人民的一贯策略。

中共为什么视法轮功为洪水猛兽呢?就因为法轮功“与党争夺了群众”,据传中共曾开价五百万美元企图引渡法轮功创始人,在网络上更发动特务写手如笔名《和合》之流鼓噪诱骗李洪志回国“接受审判”和“宽大处理”。但我可以断言:如果李回国,等待他的也一定是注射病毒或细菌,然后再以“保外就医期间患病死亡”的无耻谎言告示天下。而且,即使李不回国,在海外又没有很好保护自己的话,他也随时有可能遭到中共特务的神秘暗杀。无论是在国内国外,中共搞恐怖主义活动都不亚于前苏的克格勃,而且中共还善于利用愚民和雇用流氓做打手杀手,发动绞肉机功能,在国内名曰无产阶级专政,文革时称群众专政,今天这种群众斗群众的策略又升级为一埸埸的“综合治理”,“人民战争”。在国外,则发动第五纵队以“爱国华侨”名义搞恐怖主义暴力,将国内黑社会那一套搬到民主国家来,对法轮功信众进行辱骂恫吓大打出手,一旦事发,就把罪责推个一干二净。

近几年,国内工人运动此起彼伏,中共又将屠刀挥向下岗失业工人,在监狱中至今还关押着辽阳,沈阳等地的工人运动领袖,对中国民运人士而言,一旦受到国际社会关注成为知名人物,至少会获得暂时的人身安全,而那些没有引起舆论注意的群众领袖们,他们的下场基本上是凶多吉少。前不久,在迫害法轮功最卖力的东北辽宁,公安就活活打死了一名组织“买断”工人进京上访的群众领袖,为掩盖罪证,将尸体从楼上扔下,制造跳楼自杀的假象。事后,胡锦涛玩弄中共惯用的“两手抓”,假腥腥地指示“对「群体性事件」,一定要处理好”,以赔偿家属五十万人民币,供子女上大学等好处,连哄带吓的堵住了受害人家属的嘴,一面威逼恫吓前来声援的各地工人代表,将一埸即刻爆发的工人运动扼杀。

在国内,有良心的知识分子是不敢结成同盟的,几十年来的恐怖统治和株连政策,使大陆的政治异见者为保护自己,不得不以“独知”的形态存在,即使这样,他们的言论也要被封杀,而且时时都有被迫害的危险,他们只能通过互联网发表自己的民主言论,因为都是独立的,不能领导群众,而广大民众因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条件又不能直接面对互联网,所以中共的愚民政策就能得逞。身在国内的异见人士一旦建立自由网站,开设针贬时弊的论坛,那就成了群众领袖,当局就会千方百计的以各种理由进行打压取缔,网络“扫黄”就是中共封锁网络舆论的杀手锏。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共假人民群众的名义进行网络扫黄,逮捕重判了一大批异见人士,实际上真正封杀的是海内外的民主网站。

中共很清楚,它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恶法是反人类的,拿到国际社会来围堵政治异见是行不通的,借爱国主义打压民运和法轮功屡不奏效,就换了手法,借派驻海外特务之口,攻击民主力量对中共暴行的揭露控诉是“煽动仇恨”,是“反华”,污蔑反共反专制就是“反华”这一理由不值一驳,但“煽动仇恨”这个本身就足够煽动性的攻讦,确实能欺骗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特别是那些对历史真相不甚了了的中国青少年和善恶不分的海外华人。在这一颠倒黑白的辩护下,大恶大罪的专制政权反而被理解同情,人世间的正义却不能伸张。即使是提倡宽容不主张冤冤相报的宗教,也要讲善恶原则。基督教不能容忍撒旦,佛教有十八层地狱,一切宗教都不会容忍大罪大恶,应该下地狱的决不可以上天堂。

何谓“煽动仇恨”?如果中共能真正地认识到人民的积怨深重,就应该先将人民的仇恨平复化解,这不仅是平反的形式,最主要是从冤有头债有主的实质问题上清算,那些在历次运动中对人民群众进行人身残害的,欠下人民血债犯下严重反人类罪行的罪犯,不论死去的还是活着的,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些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杀害被关押的政治异见人士,不仅要从名誉上昭雪,他们本人和家属更应该得到合理的物质赔偿。这点,中共做到了吗?没有!半点也没有。因为中共的反人类罪是集团犯罪,无论是决策者和执行者都人人有份,一荣俱荣一损具损。只要它还是执政者,就根本没可能将毛泽东,邓小平等所有的反人类罪酋和军警宪特(包括文革红卫兵)在历次运动中的杀人凶手们交给人民进行审判,它如果象国民党那样向人民谢罪,它的政权立即就会垮台,因为它的恶行已经远远超过了国民党。恰恰相反,胡温新政还在继承那些老罪犯的衣钵,继续犯下新的反人类罪。那受害者以及同情者为什么不控诉不揭露?中共自己不断地制造仇恨,却要人民不“煽动仇恨”,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螺杆  北京时间 7/1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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