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6日星期二

三言两语谈土地私有化


2008-01-07 

今天,实行土地私有化不存在什么难度问题。有人说这么多年了,耕地面积和城乡结构变化太大,难以实现耕者有其田;有人说中共土改和后来的集体化时已经全部销毁了地契甚至继承者都不存在了,无法取证和归还;还有人说土地被零碎分割不利于农业的现代化生产;甚至还有人说土地私有化会引起清算性质的社会动荡等等,等等。

我认为这都不是重要的,因为这类问题都是完成某个既定目标的步骤过程。其实步骤过程是可以逆向的。比如土地面积减少了,人口增加了,那么相应的持有土地面积也应该折减,过去是一人三亩,现在可以是一亩或者几分,这个恐怕没人提出异议吧?农村被城市吞并了,那么城市就应该接收那些被吞并土地的农民,除了赔偿,还要解决就业问题和居住问题,应该是这个道理吧?

无法取证更是强盗逻辑,我们抛开各地的行政历史档案不谈,土改和合作化也不过是几十年前的事情,虽说老地主们是死的差不多了(文革搞了最后一次群体灭绝),但是见证人也不只是地主嘛,比如前辈们虽不是地主,但他们可以将所知道的土改事实经过讲述给后代人,当初斗争最积极的“苦大仇深”者(包括二流子懒汉),还有所有的分到土地的“翻身农民”,自家分到多少田,和娶过几房媳妇一样,能忘记吗?

恢复土地私有化并不是中共阶级斗争洗脑教育所歪曲的那种“反把倒算”,而是实现合理的地权再分配,这个分配过程是政策性的政府运作,就是说,国家要拿出一大笔钱来补偿分配不足问题,土改前的地主不会再获得原有的地权规模,但他们的土地也是祖辈积累的私有财产,共产党掠夺了他们的财产,现在就应该归还和赔偿,具体的说,就是按被没收的土地面积折算成其它形式的赔偿,也就是赎买。另外,按照冤有头债有主的天经地义,中共应该将党产上缴国家抵债,而且毛泽东应该是最大的债主,他的一切财产(包括他死后还在非法侵占的毛泽东纪念堂)应该充公,折算抵债,他的追随者们即中共的五百个特权家庭,也负上这个责任,这次可不叫共产或清算,这叫落实政策,通俗的讲就是欠债还钱。当然,中共现执政者肯定不会干这种傻逼事,但未来的中国民主政府一定会这样做。

至于农业生产与土地私有化的矛盾,更不必担忧,农民知道自己应该怎样种地,当年的互助组和高级社就是这样搞起来的,这种生产互助形式是任何一种社会体制下都存在的,与共产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化根本就不搭界。

有人说今天的中国政府或者中共不应该为它过去的暴力革命所产生的后果负责,这是混蛋逻辑,别说还是一个政府,还是一个共产党,就算是政府换了执政者,只要国体还在,就要为前一届执政者负责,父债子还是个普世的公理,怎么共产党就能例外呢?所以,今天的胡温政府应该为毛泽东时代,邓小平时代,江泽民时代的历届中国政府负责,今天的中共也应该为土改时的中共,文革时的中共以及六四时的中共负责,不能再装逼装胡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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