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6日星期二

扯什么原始正义?


从杨佳事件看中国的颜色革命

传统的暴力革命,是指武装暴动或者或者武装割据(占山为王),那是上个世纪之前的革命形式,是历史条件决定了这种形式。但世界进入现代化社会之后,革命形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产生了颜色革命这种形式,颜色革命的特点就象火山喷发,想阻止是办不到的,只能预测预防,一场正在酝酿中的颜色革命,平时根本就看不到迹象,只有深入社会调查才能查觉。它往往是因某个偶发的小规模暴力事件引起连锁反应,局部的暴力对抗鼓动了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有规模的的暴力对抗,而一个人振臂一呼就有万人响应,比如杨佳案,就很容易引起大规模的聚会抗议直至骚乱,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瓦解就是颜色革命的结果。中共接受了东欧的教训,目前在处理弱势族群问题上就很审慎。比如采取整肃基层吏治,尽可能满足民众要求,出台遏制地方政权滥用警力的责任追究法规等等。

应该承认,中国改革开放了二十多年,社会结构已经产生了很大变化,中产阶级比例扩大了,也就是说绝对贫困的穷人相对的减少了,但这并没有解决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中产阶级的增加,人民民主意识也在增加,中产阶级不可能满足是经济地位的改善,他们进一步的欲望是政治地位的提高,以经济收入水平比较,他们与官僚资本家集团相比是小巫见大巫,这也是一种分配不公。邓小平对“六四”时小资产者支持学生就很不理解:说他们本来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为什么也要端着肉碗骂娘?

没错,中产阶级的扩大加之专制统治方式的现代化,会使民间的大规模组织几乎没有多少操作空间,既没有足够的资金,也吸收不到足够的人员,因而也就很难进行有组织的筹划、准备和动员。迄今为止的暴力反抗事件,大多是无组织的偶发事件,而偶发的局部暴力事件很难发展为有组织的整体性反抗。当偶发事件频频产生,形成一种有秩序的社会频率,就会引发谐振效应。

但是,民间积怨和对抗意识却是整体性的,所以谐振的因素大于人为组织。前苏联和东欧诸国早已实现了目前中国这种社会结构,其貌似稳定的社会基础甚至比目前中国还要壮大完善,比如罗马尼亚,齐奥塞斯库在垮台前就以百分百的选票继任,他的选民们却因一个记者的煽动,仅一天之隔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夫妇不得不逃亡,最后双双被暴力处死。我倒是相信毛泽东时代的社会有相对的稳定,和齐奥塞斯库统治下的罗马尼亚一样,有残酷的专政高压和密集的特务机构(包括居委会),与国际社会也隔绝如铁幕,资讯也不发达。但现在是什么时代?一部手机就可以调动千军万马。

六四的学生是和平请愿吧?北京居民抗议戒严也是和平请愿吧?但是死人了,流血了,被中共定义为“暴乱”。任何国家包括美国,一件偶发的局部暴力事件,都会引发大规模的和平请愿,继而有可能引发暴乱,暴乱应该是暴力革命吧?非暴力革命,是指不流血的请愿活动,政府被人民轰下台。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几乎所有的颜色革命都与暴力有关,群众冲击政府算不算暴力?强占电台算不算暴力?游行队伍与防暴队冲突算不算暴力?齐奥塞斯库夫妇被草率审判就双双处死算不算暴力?

六四学生请愿的本意也是和平的,就是要邓小平下台,但当局发表的社论激化了矛盾,宣布戒严引发了暴力抵抗,所以说这是一场失败的颜色革命。另外,军队发动政变更属于暴力革命,武昌起义就是,第三世界特别是非洲的某些小国,军事政变是经常发生的,哪次不流血?不过是流血多少的区别。怎么就能断言中国就不会发生暴力革命呢?

现在的中国军队,老军头们都死了,将来是少壮军人掌权,而且都是受过中高等教育的军人,都有浓厚的民主意识。别忘了,现在的中国军队可不是国家的,是党的,党内的矛盾也会影响军队支配军队,所以,中国的暴力革命,最有可能还是由军队发起。在现代社会,唯有军队才能颠覆一个政权,不管是权势斗争还是正义革命,颠覆的理由都会冠冕堂皇。六四时就有军队抗命,那时还有老军头坐镇呢,军队的倒戈往往是依从民意,民意往往是被正义调动的,八九学运能得到北京市民的支持,就是正义调动了民意。

中国必定会走前苏联的老路,因为中国的社会发展和前苏联是一个模式,其实邓小平就是赫鲁晓夫,虽然,中国共产极权的建立受二战影响比前苏联晚了半个世纪,但社会发展规律是一样的,这就如田径赛跑,中国仅落后苏联一圈而已,但路径跑道是不变的,终点也只能是一个。唯一不同的是,大部分中国人没有苏联人民那样高的文化素养,一旦发生政变,流血和清算不可避免。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共利益集团都把子女和资产千方百计送到海外去的理由。

按今天某些民运人士的逻辑,暴力革命实不足取,杨佳的暴力袭警更不足取,冤有头债有主,杨佳为什么要杀那些与他无冤无仇的警察呢?我的答案是,如果杨佳精神正常,那么他和一百年多前的革命党人一样,面对的是整个政府的公权暴力,用杨佳在法庭上的答辩来说,就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上海人在法庭外的声援就很说明问题,正所谓战端一开,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

我认为正义这东西,是一种公平原则,没有什么原始的现代的。原始部落也有法庭,酋长或祭司就是法官,最基本最简单的正义就是以命抵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按所谓原始正义,那些打人的警察也应该被杨佳痛打一顿,敲落三颗门牙,照阴部猛踢,再打成脑震荡,然后才可以判杨佳死刑。既然有什么原始正义就应该有现代正义,我的理解是严谨的法律程序,公正的审判制度,但是话又说回来,如果中国真的存在什么现代正义,那杨母也不可能上访八年之久,杨佳也不可能疯狂杀人。

一百多年前,满清政府的官员对扔炸弹的汪精卫和徐锡麟并不薄,根本没有个人冤仇,徐锡麟甚至是恩将仇报,但他们为什么暴力攻击那些官员呢?因为官员是政府的代表。他们憎恨这个腐败无能的政府,渴望国家强大。政府是由官员这些因子组成的,杀官员就是捣毁政府。杨佳母子没有革命党那样的爱国觉悟,处于社会最底层的而倍受迫害冤屈,采取激烈手段报复不是很正常吗?即合情又合理。当法律已经失去公正时,人民也必然无视它的存在,求天不应,告地无门,只好用自己讨说法的方式来以暴抗暴。扯什么原始正义?

2009-12-26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