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日星期六

中国的人口与吃饭问题


送交者: 不锈钢螺杆 Sat Jan 25 14:15:22 2003:

中国的人口与吃饭问题

检讨中国人口问题,是为了避免类似人口问题的政治错误重演。中国的人口危机,是毛泽东追随世界冷战格局造成的,但”世界大战”并没有打起来,即使是将来要打,战争的形式也改变了,近十几年世界上发生的一系列现代局部战争事实已经证明,未来的世界战争胜负,已经不是毛泽东式的”人民战争”人海战术所能解决的。为了中华民族的生存,象郑义先生那样指出中国当前土地和资源的危机,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

有些爱国(爱党)愤青们为了表现对共产党的忠诚,容不得民运人士提出的反面意见,即使是正确的意见,他们也要攻击诋毁,认为这些好的意见是在“妖魔化中国”,其实这和共产党毛泽东敌视民主的心态是一样的。在爱国愤青们看来,共产党不仅解决了十三亿人的吃饭问题,而且吃得还很饱,还需要减肥,请看这些高论:

“中国现有可耕地面积不到印度可耕地面积的一半,可是要养活比印度还多的人口- 而且还真养活了- 666”

那只(哪止)养活啊,人们现在都忙着减肥呢。- iloveu123”

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他们岂知中国人民目前的温饱问题是不能单纯从肚皮上看的,而是生活质量上存在着悬殊的贫富差距,虽然吃窝头和白馍同样能填饱肚子,但营养绝对的不同,毛泽东可以在大饥荒时少吃几餐红烧肉,但他绝不会与百姓一样的吃草根树皮。在当今中国,先富起来的官僚资产阶级们,一餐就能吃进劳动阶级一年甚至几年的口粮,且不要说破产的农民能否吃饱肚子,即便是城市居民,也有数千万在最低生活标准线上挣扎的,在市场上捡烂菜叶的下岗工人,中国的”无产阶级”已经不只是相对贫困,而是绝对的赤贫了,对这些现状,正在“减肥”的爱国贼们为什么视而不见?居然会道出这种“何不食肉糜”的冷血之言来?

反省人口问题的同时,当然也要讨论它的解决办法。在土地和环境保护这个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环节上,笔者赞成郑义先生的主张,应该对中国的耕地实行全面私有化。目前,中国的可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6~17%,只有九千万公顷左右,靠这点土地能养活十三亿人口吗?目前,中国每年粮食短缺约四千五百万吨,现在不仅每年要至少进口五十万吨粮食,而且还欠下了一千七百亿美元的外债,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第三大债务国,所谓解决了温饱问题,绝对不是只靠农业来解决的。最近,根据联合国环保监督组织《世界观察研究所》调查,由于耕地面积减少和干旱(地下水缺乏)的原因,已经造成了中国粮食大量减产,2001年的粮食产量,比2000年减少了560万吨。

中国农业问题,确实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关头,这绝非危言耸听。一是土地和生态环境的被严重破坏:土地退化(土壤侵蚀和土壤板结盐碱化)生产力下降;淡水资源污染缺失;过度放牧草场荒漠化等。二是生产技术落后,很多地区还停留在刀耕火种的原始耕作水平上。三是作物生产成本偏高,以苏北平原的农民生产小麦为例:每亩平均成本大体如下:种子19元,化肥、地膜、农药等农资83元,水电费26元,农机播种、收割费用34元。如果分摊进”三提五统”、教育集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等费用,每亩地投资不少于250元。每50公斤小麦的含税生产成本达5193(比加拿大高出将近5)。目前,我国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的国内价格已比国际市场高出20-50%。如按平均亩产400公斤,当地保护价每公斤114元计算,销售收入约450元。扣除成本之后,每亩纯收入只有200元左右。以这样低的收入,农民能吃饱肚子吗?只能到外边去打工。

  怎样才能将粮食成本降下来?了解中国国情的人都知道,中国的农业历来是小农规模的,现在可耕地面积越来越少,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人均就那么几分地,又能挖刨出多少东西?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是采取对农业补贴的办法,美国及欧盟一些国家每年对农业的补贴达上千亿、甚至几千亿美元,中国具备这样的财力吗?如果不具备补贴能力,至少适当免税还是能办到吧?既然大规模耕作不能强求(事实证明合作化公社化已经失败),就要发挥个体的长处和积极性,还土地给农民就是当务之急。

与此相反,在大部分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法令,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因为土地归国家所有,所以地方政府就可以国家名义用各种理由借口侵占和破坏耕地。《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基本农田搞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耕种条件,并从占地之日起至恢复耕种之日止,处以每月每亩100元至300元的罚款。非法占地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监察部门,建议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 被处以罚款或赔偿损失的单位,其罚款和赔偿费用,不得摊入生产成本或列入基本建设费用。对个人罚款不得报销。

从以上部分条款可以看出,在土地公有制下,这样的法令对于政府行为或企业行为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如此轻微的”罚款”只是一种象征和形式。因为农民没有土地产权,只有承包使用权,所以在耕地遭受破坏时,他们是不会关心的,国家的土地,任由国家支配好了,那是大政府管小政府的事,不干农民个人的事。另外,农业常识也告诉我们:决定耕地生产能力的首要条件是灌溉水和农家肥,而这两个条件,恰恰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所难以解决的,农民最了解自己的土地,只有土地真正属于农民了,他们才会认真来保养土地。

众所周知,在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中国农民得到土地之后,当时产生了多高的生产积极性,踊跃参军”车轮滚滚”的大力支持了”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但在后来,共产党通过合作化人民公社化收回了农民的土地,在大跃进和共产风中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粮食严重减产,最终导致了大饥荒。七十年代末的赵紫阳和万里,也是因支持了农民的准私有化承包土地才取得了改革成就。这一切都说明,土地私有化对中国农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农业政策的要害就在于土地的所有权上,短期承包的结果是,农民为了提高产量急功近利,大量施用化肥和农药,必定造成对土地的彻底破坏,中国农民只有获得了土地产权,才能真正的爱护土地。

如果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要完全靠进口解决,中华民族的末日也就到了,要防止这个灾难,最终还是要利用自己的土地生产粮食自给自足。还耕地给农民,并允许耕地在限定范围内买卖,奖励或优惠农民,给耕地以休养生息的机会,制止侵占耕地,制止非农业开发淡水资源,制止工业污染,应该是农业振兴的最好途径。

吃饱肚子有多种办法,负债累累当然也是其中一种办法。不错,今天我们是吃饱了,而且有人还要”减肥”,但却忘记了留给子孙的是一屁股外债。我看这种爱国,是彻头彻尾的无赖败家主义。真正爱国,就是要关注国家民族的生死存亡大事,居安思危,多思考一些对国家对民族不利的因素,多发现问题,再想办法提建议,帮助执政者去解决。那些爱国贼们,对眼前人民吃饭的事情不关心,却不知天高地厚的夜郎自大,整天喊打喊杀的鼓动法西斯主义鼓动战争,煽动民族仇恨,制造人民内斗(斗法轮功斗民运斗某独),虽然这对巩固共产党的政权有暂时好处,但对整个中华民族的危害却是极大的。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